填写选票的说明如下:
选举单位参加中国共产党北京理工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XX名,应选XX名。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Ο”(圆圈)。
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叉号)。
如另选他人,就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边另选人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空格内画一个“Ο”。
对候选人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不画任何符号,也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另选他人必须是本届会员,否则提名无效。
如果不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而另选他(她)人时,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符号栏内画“Ο”,不画“Ο”符号的无效。
请注意,以上两种选票颜色要区别开来,不要印刷成相同的颜色。
希望这些说明能帮助你正确填写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