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执法证的过程如下:
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
年满十八周岁且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过当地的行政执法考试系统报考,报考后即可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后获得执法证。
打开微信搜索“执法监督”并点击进入小程序。
点击右下角“我的”→执法人员认证。
依次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验证”,登录密码一般单位会集体通知。
完成验证后,如果再次验证会提示“是否重新认证”,确认验证完成后,点击“我的执法证”。
小程序自动显示电子执法证,显示姓名、单位、执法证号。
证件编号、身份信息、国家工作人员的免冠证件照、所在国家机关的公章。没有公章的执法证不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需要登报公告。
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证件编号,交县法制局申报补办。
填写由县法制局提供的《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人员名册》、《行政执法损坏、遗失重作证制证登记卡》。
行政执法资格证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执法范围有严格的限制。例如,北京市考到的执法资格证只限于北京市使用。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过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证件管理信息化平台,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请、审查、换发、注销、暂扣、吊销等事项进行网上办理。
建议:
确保符合报考条件,按流程报考并参加考试。
执法证丢失时,及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补办。
妥善保管执法证,确保证件的安全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