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有企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设立国有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这种审核批准分为两种:
设立一般国有企业,其设立者必须是某一个国有单位,该单位新设立一个企业会影响国有资产等方面的变化,它必须报经自己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审核批准。
一些特殊经营范围还须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批准,例如生产医药晶、食品、金银制品、录音录像制品等。
工商登记是企业取得合法地位的一种法律行为,企业只有在国家法定机关依法登记后,才能正式成立。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设立国有企业也必须遵照执行。
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经过内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在选择合适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名字后,向当地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注册申请。
商务策划书应该明确说明项目背景、目标、战略计划以及实施方式等内容,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其他所需信息。
成员选拔: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加入新公司。
岗位设置: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成立公司时需要确定注册资本额度,并明确各方之间的股权比例。这一步骤通常涉及到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审批。
制订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要求的公司章程草案,包括组织架构、经营范围、决策程序以及内外部监管措施等内容。
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确保企业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并进行税务申报。
如专利注册、印章制作备案等,根据企业具体需求可能还需要进行其他相关手续。
建议:
在设立国有企业时,应详细规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