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档案的办理地点主要 取决于个人的就业情况和档案的接收单位。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转档案办理方式:
拿到调档函后,回到原存档单位(如学校)办理档案转档手续。原存档单位会将档案通过机要、EMS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转至人才交流中心。注意,个人不得自带档案。
毕业生离校后,可以选择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或者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毕业生可以通过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在网上办理存档手续。例如,关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就业创业”模块中找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进行验证码登录后,选择“个人业务办理”,再选择“档案接收服务”。
毕业生可以将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若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则档案应转递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对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至生源地的人事局或高校,或者选择将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进行转移。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在毕业前应提前了解并规划好档案的转递去向,确保档案能够顺利、安全地转移。
选择正规机构:在选择档案管理机构时,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正规机构,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及时咨询:在办理转档手续过程中,如遇到疑问或困难,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