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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长沙市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5 11:03:00    

记者从长沙市医保局获悉,7月1日起,在长沙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调整为“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准确填报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

线上办理途径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网址
https://healthcare.hnybj.com.cn/hallunit/#/login),线下办理途径为单位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

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线上查询办理进度。参保人员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查询办理进度。

来源丨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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