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通常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两种方式的详细流程:
协议离婚
双方应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并起草离婚协议书。
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户口本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可提前打印并签字,也可到婚姻登记处签署)
双方近期免冠照片(按婚姻登记处要求,通常为2寸)
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满后30天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详细陈述婚姻现状、财产分割要求、子女抚养安排等。同时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其他证据(如夫妻财产证明、债务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进行调解,以期双方能够和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书上签字,确认离婚。
调解失败的,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重点关注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安排等问题。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案件事实和双方诉求作出判决,决定是否准许离婚以及如何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注意事项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和材料,并确保离婚协议书内容合法、公平、合理。
离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律及婚姻登记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