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周女士吗?这里是青山区人民法院,您起诉您儿子刘先生返还原物纠纷的案子,我们通过电子、邮寄、公证的方式给刘先生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都联系不到他,您还能提供其他联系方式吗?”2025年夏天的一个清晨,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白砚峰的办公室拨通了一位母亲的电话。
对方沉默片刻,说道“没有了,他早就把我拉黑了,我们已经好久没联系了。”
在通话过程中,白砚峰法官经过与原告沟通了解到,1998年,周女士与前夫离婚,时年5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周女士支付抚养费的同时,还负责操持儿子上大学、结婚等人生大事。2016年,儿子儿媳结婚后均在周女士名下的一套房屋居住。2019年,周女士突发疾病,为筹措医药费其卖掉了该房屋,并让小两口搬到了自己名下还在偿还贷款的另一套房屋居住生活,并且口头约定周女士负责支付房屋首付款17万元,居住期间的房屋贷款由儿子偿还。
“我真的很寒心,他俩住这么多年就还了2个月的房贷,我看病也没钱还,银行就欠付的房贷起诉我之后,法院还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让他还贷款,他不仅不还,现在连人也找不到了,我现在告他就是要让他搬出属于我的房子!”周女士哽咽说道。
周女士的陈述使人唏嘘,但是审理案件要和双方核实具体情况还原事件真相,白砚峰法官抓紧时间联系送达组,再次前往刘先生家中,成功送达开庭传票。被找到的刘先生接到传票后只说:“前段时间在医院住院不在家,我会让我爱人和岳父代替我去开庭的,我们明明还了贷款。”
开庭时,刘先生没有到庭。庭审中周女士和儿媳孟女士多次激烈争吵。基于本案原被告关系适宜被妥善修复的角度考量,法官决定试试调解,先以面对面的中立立场倾听双方诉求,通过语言安抚缓解对立情绪,引导双方从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理性沟通。双方情绪稳定后,儿媳表示同意搬离案涉房屋,但其表示为了维持小两口的生活,其父亲也代为偿还房屋贷款、垫付装修费等,周女士应当返还。但对于偿还房屋贷款数额问题,双方再次产生争议。
针对该分歧,法官采用“背对背”方式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结合案件特点和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以“倾听者”的身份再次单独倾听各方陈述,对双方表示共情,帮助当事人释放压力,引导各方从“对抗情绪”转变为“理性沟通”。把还过的房贷一笔一笔捋清楚,便于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通过追问,帮助双方区分“底线需求”和“可妥协空间”,再用“传话”方式传递对方底线,逐步缩小分歧;最后结合法理情分析利弊,用通俗的语言对双方释法晰理,解释双方接下来的权利义务,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帮助当事人调整对结果的预期,避免因认识偏差导致调解破裂。待双方分歧明显缩小后,法官安排双方再次面对面确认调解方案,并根据当事人的顾虑进一步调整细节。“待款项全部返还后我和刘先生自愿搬出案涉房屋。”原告周女士也表示同意,本案纠纷就此落下帷幕。
“法院审理涉及家事纠纷的案件没有皆大欢喜,只有两败俱伤和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即便是血浓于水的爱也有限度,人与人之间交往也应当将心比心,一味地伸手索要只会使无私的爱逐渐冻成寒冰。”白砚峰法官谨以此案劝勉道。
下一步,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也将继续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努力让纠纷都以温情的方式画上句号,让受损的权利得以修复,让失和的善意重新生长。
来源:包头青山法院
编辑:姚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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