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帮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治本”之举,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关键所在。漳州市检察机关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局,深化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协作配合,促进提升教育帮扶水平,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平安漳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在检察监督中践行为民思想,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工作权益。
龙海区检察院:助力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教育管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让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回得来”。龙海区检察院在日常监督检察中发现辖区内的多名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均迫切希望能出海捕鱼作业,解决家庭经济来源,龙海区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风险评估后,向社区矫正管理局建议及时依法批准符合法定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可以外出从事海上就业,并联合社区矫正机构召开联合听证,监督推动社区矫正机构批准陈某、高某等19人一次有效期为六个月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帮助他们得以跨海域作业。检察机关还会同社区矫正管理局、海事部门等建立海上协同监管监督机制,有效形成监管监督合力,至今未发生脱管,既确保社区矫正依法执行又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工作权益。
在检察监督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多方式多渠道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守法守规意识。
芗城区检察院:联合芗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宣传暨警示教育会,并结合社区矫正对象因违法违规导致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典型案例,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服从日常监管。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自觉性,起到了较好的法律引导作用。
漳浦县检察院、云霄县检察院、诏安县检察院: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看守所实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守法守规意识。看守所管教民警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参观监区大门、收押大厅、会见室等场所,让社区矫正对象直观感受到从“高墙外”到“铁窗内”的人生落差,充分意识到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重新犯罪将付出更加沉重代价。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将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管,坚决服从管理,杜绝重新犯罪发生,积极改造自我,努力回归社会。
在检察监督中体现司法温情,多方辅导点亮社区矫正对象自信心。
龙文区检察院:联合龙文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定期邀请专业心理老师给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引导,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向阳而生,珍惜社区矫正机会,学会接纳现实困难,树立积极人生态度,建立积极应对策略,主动探寻回归社会的可行路径。
诏安县检察院:联合诏安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访关爱活动。通过面对面谈心,了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思想动态,对其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其服从司法所的矫正管理,防止其再次踏入违法犯罪陷阱。同时,联合诏安县司法局、团委、妇联等单位在诏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办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教育及家庭教育沙龙,筑牢罪错未成年人心理安全防线。
来源:漳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