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百科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公告要交多少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20 04:39:08    

交公告费的金额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根据最新的规定,公告费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般案件 :每次交纳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费。如果案件的争议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那么超出的部分按1%的比例交纳费用。

特殊案件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交纳,具体比例为:

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公告形式

人民法院公告将全部刊登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传票及起诉状的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综上所述,公告费的金额大约在十元至五十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如果争议金额超过一万元,还需按超出部分的比例交纳费用。对于法院公告,费用为200元/件。

建议:在准备公告费用时,建议先确认案件的性质和争议金额,以便准确计算应交纳的费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