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百科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明码标价的“白开水费”就一定合理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6 19:37:00    

“不喝茶”却被告知“一定要点”,最终不仅消费了58元陈皮水,还“惊喜”遭遇11元白开水费。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广州太古汇翠园餐厅的收费风波,让高价白开水涌入了舆论漩涡。

诚然,明码标价是餐厅的基本义务,但收费合理性与知情权保障远非“明码”二字可囊括。显然,白开水收费11元远超其成本,而一般在大型商业场地的饭店中售卖的可乐(罐装)最贵的一般也不超过10元。更别说还叠加的10%服务费,其合理性根基已然动摇。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陈燕红指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根据当事者叙述,他们在进店落座后,服务员给两人倒了白开水且并未说明收费,随后拿出茶水单让其点单。自己明确向服务员表示不想喝茶,但服务员说这算作是茶位费。当事人让他们给安排一个最便宜的,得到的回复是58元一壶的陈皮水最便宜,“如果我朋友点11元的白开水也算茶位,那我为什么不点两个11元的白开水就好了?”

显然,该店并没有履行好充分告知义务,才是导致这一波舆论发酵的原因。

在消费者明确表示“不想喝茶”却被强制消费高价陈皮水,结账时又遭遇未充分告知的白开水费,知情权与选择权已遭双重侵蚀。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费信息必须在消费前以显著方式告知,否则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这笔“意外”账单。

明码标价只是商业伦理的起点,绝非终点。当一壶白开水也需消费者步步设防时,损害的不仅是单次消费体验,更是市场健康的根基——信任。唯有收费合理透明、选择充分自由,才是服务消费的长久之道。

面对此类“账单刺客”,消费者可先尝试协商,如遇阻力,果断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必要时更可诉诸法律。须知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并非纸上空谈,每一次依法维权都是对市场规则的校准。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评论员具宣冶

相关文章